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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性交還愛撫」 女生宿舍慣竊落網

自由時報/ 2014.05.14 00:00
〔自由時報記者吳昇儒、林嘉東/基隆報導〕前科累累的男子吳文堯剛交保又不斷犯案,他以蜘蛛人手法侵入女子宿舍竊盜,還性侵正在洗澡的女大生,昨傍晚又現身漁港熊抱少婦,警方根據「紅短褲」特徵鎖定吳嫌,昨晚將他逮捕,訊後依妨害性自主、強盜、妨害自由等罪嫌送辦,並建請檢察官聲請羈押。

警方調查,25歲吳嫌大前天在基隆市中正路偷竊女子的內衣褲被逮,交保不到12小時,在祥豐街鎖定落單女子雯雯(化名),先以右手勒住被害人脖子,接著以左手摀嘴、蒙眼,強拖至暗巷猥褻,雯雯抵抗大叫引來路人注意,吳嫌才鬆手逃離。隨後將目標轉向女大生小妍(化名)居住的女子宿舍。

警方說,吳嫌前天爬上小妍所住的公寓5樓頂,向下攀進4樓,進入小妍房內行竊,聽到浴室有人洗澡,先在浴室門口偷窺小妍沐浴,接著衝入浴室,毆打小妍頭、臉,小妍哀求「你不要這樣好不好,求求你放過我」,吳毫不縮手,持續對小妍襲胸摸下體,最後手指性侵,離去前還強取200元。

指侵還索錢 要給2百或1千

吳落網後辯稱「因為她反抗,我才打她」,否認性侵及強盜,甚至厚顏說他「盜亦有道」,當時曾問小妍「要讓我上、還是愛撫?」小妍說「我有男朋友了」,他才只用手指性侵。犯案後要小妍不得報警,離去前問「要給我200元或1000元」,是小妍主動拿出200元,而且他被捕前已準備投案。承辦人員怒斥「根本是強迫2選1,且明明被抓,還狡辯自己要投案」。

女大生遭性侵後,警方調閱附近監視器畫面,鎖定穿紅短褲的吳嫌漏夜追捕,一度遠赴宜蘭吳親友家埋伏。

結果昨天傍晚,吳跑到正濱漁港附近熊抱一名30歲女子,被害人大聲求救,嚇跑吳嫌,警方發覺又是「紅短褲男子」,緊急調閱數十支監視器,追出吳嫌行蹤,晚間6時多將他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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