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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罷工權 全教會:辦教育不應剝奪師權

中央廣播電台/吳琍君 2014.05.13 00:00
教師能否有罷工權近日再度引發爭議,由於教育部及部分家長擔憂教師罷工會影響學生的受教權,引發教育災難,堅持反對。不過,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今天(13日)與台灣人權促進會共同召開記者會,重砲抨擊教育部不應以犧牲教師罷工權來保障學生的受教權,而是應設法以配套措施解決困境。

聯合國兩人權公約施行法在2011年12月10日生效後,迄今已逾2年。根據人權公約施行法第8條規定,公約公布2年內,要全面檢討國內法令是否有違反之處,因此勞動部最近積極修法,希望賦予教師罷工權,卻遭到教育部及部分家長團體的反對,認為恐怕引發教育災難、影響學生的受教權。

對此,台灣人權促進會執行秘書施逸翔認為不應以剝奪一方的權力來保障另一方的權利。施逸翔說:『(原音)真的真的如果到時候2個權力有一個相違背或侵害的這個時候,政府不能用剝奪另外一方、也就是教師的罷工權,然後來保障學生的受教權,這是不對的。政府應該要去想到很多配套措施,來解決這樣子的一個困境。它不是去利用剝奪一方的權利,然後來保障另外一方的權利。』

全教會也認為,人權公約於2009年通過成為國內法後,終於讓教師擁有籌組工會的權利,但政府未同時給予教師罷工權,是對教師人權的歧視。

全教會指出,教師罷工權與學生受教權並非對立的2種權力,對學生及家長來說,教師爭取罷工權的過程也是一種人權教育。他們呼籲教育部不應以犧牲教師的權利來辦教育,更不應干預勞動部依法爭取教師的罷工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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