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指出,朱木炎100年1月透過房仲,以1400萬元向張男購買南京東路一戶公寓,張男簽約收了140萬元頭期款後反悔,拒絕過戶;朱木炎告上法院討房,最高法院前年判朱只要再付1260萬元給張男、張即須過戶給朱木炎定讞,雙方隨後完成過戶。
朱木炎提告請求張男賠償官司期間的損失,除了訴請張返還代墊款675萬元,還包括張把房子以每月2萬元轉租的8個月租金收入共16萬元,並將房屋設定抵押給銀行,以及延遲點交房屋的違約金598萬元,共計求償1289萬元。
判決指出,朱木炎100年1月透過房仲,以1400萬元向張男購買南京東路一戶公寓,張男簽約收了140萬元頭期款後反悔,拒絕過戶;朱木炎告上法院討房,最高法院前年判朱只要再付1260萬元給張男、張即須過戶給朱木炎定讞,雙方隨後完成過戶。
朱木炎提告請求張男賠償官司期間的損失,除了訴請張返還代墊款675萬元,還包括張把房子以每月2萬元轉租的8個月租金收入共16萬元,並將房屋設定抵押給銀行,以及延遲點交房屋的違約金598萬元,共計求償1289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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