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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府拿個資法擋監督 綠串聯反制

自由時報/ 2014.05.12 00:00
市府越是出包 越不給資料

〔自由時報記者涂鉅旻/台北報導〕北市府近來因謝啟大案、八歲女童死亡案、警察妨礙記者採訪權等爭議鬧得沸沸揚揚,但不少市議員反映,市府不給資料情況變本加厲,因此,綠營市議員醞釀在十四日大會時提案,邀請其他政黨做出跨黨派決議,共同要求市府不得將「個資法」無限上綱,做為拒絕提供議員資料的理由。提議獲得其他黨派議員贊同。

綠議員促決議 藍要郝承諾

民進黨議員洪健益日前追蹤北市三名未就學孩童,向教育局索取失職學校校名,卻被教育局以「個資法」為由拒絕,因此洪擬提案促成跨黨派決議,要求市府不得再以個資法當擋箭牌。

市議會民進黨團幹事長王世堅批評,行政機關濫用個資法「太過傲慢」,他會針對洪的提議予以協助。

對綠營議員提議,其他政黨議員也支持。無黨籍議員陳政忠表示,市府不能以個資法為由,限縮議員監督權;親民黨議員林國成不滿地說,市府常仗著個資法無限上綱,當議員要深入調資料時都不給,他主張,北市應制訂調閱資料相關準則,不能讓市府逃避監督。

某國民黨議員則進一步建議,市議會應做成決議,要求市長郝龍斌在本會期總質詢後進行專案報告。他指出,國民黨許多議員向市府單位索取資料也處處碰壁,因此,藉由專案報告,請郝做出承諾才有效。

市議會國民黨團書記長王正德認為,市府面對議員合理索取資料,原則上應保障議員的監督權,但議員也不該無限上綱。至於是否支持民進黨提案,則要視提案實質內容而定。新黨市議員陳彥伯表示,議員向市府索取資料,可有各種變通方式,對綠營提案,他表尊重。

市府發言人張其強回應說,「個資法」是法律規定,各單位還是要遵守,但只要議員索資不涉及個資法保護對象或調查中案件,各局處還是得如實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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