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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大討人厭/ 國道車陣硬要插隊 最讓人抓狂

自由時報/ 2014.05.12 00:00
〔自由時報記者林嘉琪/台北報導〕開車從國道車龍中「插隊」的「插隊哥」最令人抓狂!

國道公路警察局調查國道違規情況,駕駛人插隊擠進車陣的開車行為是用路人最反感第一名,第二名到第五名惹人厭行為還有行駛路肩,大型車或慢速車不依規定車道行駛,大型車未保持安全距離或逼迫前車讓道,以及加裝LED燈的車輛,在夜晚時閃亮刺目等行為。

公路警察局去年七月委託中華警政學會進行調查,並採取問答方式詢問民眾認為哪項國道違規最應加強取締,結果歸納出前五項應該加強取締的違規項目。

插隊最高可罰6千

國道公路警察局交通科長吳俊良表示,有時開車插隊的駕駛人以為後方車輛應該禮讓通行,但其實在車陣中的「插隊」行為,除了會被警方派員取締外,違規行為也可能被其它車輛的行車紀錄器拍下,成為開罰證據。吳俊良指出,在車陣中插隊,若遭警方取締或被錄影舉發,會被開罰三千到六千元。

交通部監理科長趙晉緯引用公警局統計,國道插隊的違規駕駛行為,從去年九月至今年二月底,共取締近一萬九千件,幾乎每天就有一百五十件。

交通部表示,第二名被討厭的國道行為像是車輛行駛路肩影響維修車輛或警車通行,遭取締會被罰四千元;惹人厭第三名為大型車或慢速車未依規定行駛外側車道會被開罰三千元; 但是第四名讓用路人覺得壓力很大的大型車逼車,以及第五名車輛加裝LED燈,閃光影響其他駕駛等情況由於蒐證不易,公警局已納入加強取締重點。

交通部監理科長趙晉緯表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已於九十五年修正,目前針對國道常見違規行為,相關單位持續加強宣導,交通部不排除也會修法提高罰責,希望解決用路人實際用路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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