帆宣科技:董事會決議上海吉威電子系統工程有限公司現金增資案(更正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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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年前
第二條 第20款1.事實發生日:103/5/92.本次新增(減少)投資方式:透過第三地區投資設立公司再投資大陸公司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300萬美元4.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公司名稱:上海吉威電子系統工程有限公司5.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收資本額:861.9萬美元6.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本次擬新增資本額:300萬美元7.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主要營業項目:機電安裝工程施工總承包、機電安裝工程專業承包、電子工程專業承包、化工石油設備管道安裝工程專業承包、管道專業承包並提供相關工程後期保修服務、相關工程技術諮詢服務8.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會計師意見型態:無保留意見9.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淨值:新台幣327,999仟元10.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損益金額:新台幣-44,406仟元11.迄目前為止,對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際投資金額:861.9萬美元12.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13.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日期及金額:不適用14.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15.處分利益(或損失):不適用16.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不適用17.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不適用18.經紀人:不適用19.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不適用20.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無21.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22.董事會通過日期:1.民國 103年05 月09 日23.監察人承認日期:1.不適用,由董事會決議生效,不須再送監察人承認。24.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新台幣1,523,832仟元25.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92.31%26.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15.65%27.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率:35.95%28.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新台幣849,503仟元29.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51.46%30.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8.72%31.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率:20.04%32.最近三年度認列投資大陸損益金額:102年新台幣-196,427仟元、101年新台幣-39,160仟元、100年新台幣-112,607仟元33.最近三年度獲利匯回金額:034.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35.其他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