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14款1.董事會決議變更日期:103/04/252.原計畫申報生效之日期:NA3.變動原因:降低公司負債比率及利息費用。4.歷次變更前後募集資金計畫:變更前:資金用途主要分為:1.充實營運資金 2.償還銀行借款3.其他(擴充產能以因應未來業務成長所需)。充實營運資金NT169,382仟元、償還銀行借款NT128,618仟元及其他NT842,000元。變更後:將資金用途其他類中目前尚未支用資金餘額NT23,875仟元,變更為償還銀行借款。充實營運資金NT169,382仟元、償還銀行借款NT152,493仟元及其他NT818,125元。5.預計執行進度:103年第二季執行完畢。6.預計完成日期:103年第二季執行完畢。7.預計可能產生效益:降低公司負債比率及利息費用以強化財務結構。8.本次變更對股東權益之影響:對股東權益並無重大影響。9.原主辦承銷商評估意見摘要:不適用。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