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條 第9款1.事實發生日:103/05/092.發生緣由:本公司財務會計主管及代理發言人劉明洲協理因個人生涯規劃因素離職。3.因應措施:由本公司財務會計姜文賢經理擔任財務會計主管,由本公司何修齊經理擔任代理發言人。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