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丟棄1歲女 生母:離婚養不起

自由時報/ 2014.05.09 00:00
生母也待過育幼院

〔自由時報記者溫于德、余衡、何玉華/綜合報導〕4天前被丟棄在新北市一家育幼院門口的1歲林姓女童,警方昨查出是吳姓生母和邱姓男友丟棄她,吳女昨應訊時哭訴「我真的很愛妹妹,但實在養不起,我自己在育幼院生活過,盼妹妹過得更好,才選擇放在育幼院」,但否認狠心棄女,她和邱男被依遺棄罪函送法辦。

新北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主任吳淑芳說,吳姓生母少女時期曾被親屬委託安置某育幼院2年,6年前因成年而結束安置,不料卻因經濟因素而棄女,市府已將女童安置在寄養家庭,現階段評估並不適合回到生母身邊,已向法院聲請繼續安置3個月。

新北市新莊區「芥菜種會愛心育幼院」門口,本週一晚上出現一名遭棄女童,以粉紅色背巾包裹,穿著乾淨,白皙嬌憨,不哭不鬧,惹人憐愛;目擊的院童說,一名戴白色安全帽男子將女童丟在院內「挪亞之家」門前,就快跑離開。

警方調閱監視器畫面,發現男子騎機車快速離去,後座有一名穿米色外套的女子,警方昨確認她是22歲吳姓生母,及23歲男友邱男,隨即逮人。

二度尋求安置不成

吳女向警方說,前年6月懷孕,於是與當時的林姓男友結婚,去年4月女兒出生不久,2人感情生變,前夫不要小孩,只好由她帶著離家,但她要照顧女兒,無法工作,只能靠友人接濟,好幾次想輕生,去年她二度致電新北市社會局,尋求免費安置女兒,但對方以「資格不符」拒絕,今年1月她認識現任男友邱男進而交往,邱男以木工為生,月入才2萬多元,「入不敷出,才與男友討論送女兒去育幼院」。

2人將女童送出去後,吳女一度反悔,想抱回女兒,但吳女曾在育幼院生活過,認為女兒在育幼院能平安長大,未來她若經濟能力好轉,再把女兒接回照顧。吳女租屋處的大樓管理員說,女童很黏媽媽,吳女常抱著女兒下樓散步。

新北家暴中心主任吳淑芳強調,女童的監護權在母親,除非女方的照顧功能不理想,才會找生父出面,先前曾清查社會局系統,但查無吳女委託安置資料,若吳女經濟有困難,可向社會局申請協助安置小孩,也會媒合社會資源幫助母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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