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14款1.董事會或股東會決議日期:103/05/082.原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配發員工現金紅利826,224元。3.變更後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配發員工現金紅利479,441元。4.變更原因:103年3月6日董事會決議102年度盈餘分配承認案中員工現金紅利金額誤植。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