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議會教育委員會今天進行「松山文創園區商業設施充斥,有違推廣文創初衷之檢討」專案報告。
中國國民黨籍台北市議員楊實秋會中指出,松山文創園區BOT案5年前由富邦集團得標經營,台北市政府至今共收取新台幣1.3億元權利金,卻額外支出徵收路段、獎勵投資等款項共計4.7億元。
楊實秋質疑,此案招標門檻過於寬鬆,千分之5的權利金存在提高空間。
台北市文化局長劉維公表示,招攬財團及旅館、餐飲等行業入駐松山文創園區,是配合文化局文創產業的發展策略,形塑營利與非營利互補的產業生態。
他指出,松山文創園區分為古跡區與文創大樓,其中,古跡區採非營利經營模式,以舉辦免費藝文活動為主;文創大樓則以政府規劃方式辦理BOT區塊,提供文創產業進駐,實現經濟自主。
劉維公說,松山文創區定位為扶植文化創意產業資源基地,期藉民間參與建設指標性建築及文創產業維繫。而權利金與租金相輔相成,若任意抬高權利金,可能阻礙新銳設計師及文創工作室難以入駐。
他表示,為招募更多文創工作者,以及扶持文化創意產業,目前已將每個月2200元/坪的園區租金降為600元/坪,不過,文創辦公室目前入駐率僅達4成,仍有待提高。
劉維公指出,台北市文化產業不能依賴一個園區或一棟大樓,未來除華山、松山文創園區外,文創產業重心應逐漸向內湖、北投等地區轉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