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16款1.董事會決議變更日期:103/04/302.原計畫申報生效之日期:不適用3.變動原因:本公司民國102年6月28日股東常會通過之公開募集或私募有價證券案,合併發行額度不超過壹億伍千萬股乙案,擬在一年屆滿剩餘期間內不繼續募集。4.歷次變更前後募集資金計畫:不適用5.預計執行進度:不適用6.預計完成日期:不適用7.預計可能產生效益:不適用8.與原預計效益產生之差異:不適用9.本次變更對股東權益之影響:不適用10.原主辦承銷商評估意見摘要:不適用11.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