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府補助再生稻案未周全 大甲清水民代農民反彈
農委會今年起停止收購再生稻,中市政府為減輕農民損失,二期作每公頃休耕再補助一萬元。28日海線市議員吳敏濟、楊典忠與數十位農民聯合記者會中指責市府對策欠周全,若中央堅決政策下,市府應精確計算,補足稻農的損失,有繼續耕種再生稻者也必考慮補助在內,並積極輔導農民轉作栽培的高經濟作物。
大甲、清水民代與農民28日假市議員吳敏濟服務處舉行記者會,指責府承辦中央停收再生稻補助案不周全,續種再生稻不納入補助,就不支持追加預算案。〔記者陳榮昌/攝〕
農委會採種植再生稻有青黃不一差的品質,而決定今年起公糧不收二期稻作再生稻。台中市再生稻栽種面積多達5731公頃,占全市水稻栽培面積的44%,遍佈於海線的大甲、外埔、大安、清水、沙鹿、梧棲、龍井及大肚等區,其中以大甲的1429公頃最多。市府對策是編列預補助休耕面積一公頃、需翻土種田綠肥,給予補助一萬元之對策。
吳敏濟、楊典忠28日與數十位農民召開聯合記者會,批評政府停止收購的不當。指政府公糧收購價格每公頃最高為109240元,如果取消收購,以未經收購的市價每公斤20元計算,每公頃只剩94000元,農民將損失15240元。扣除六成的成本之後,利潤只剩43696元,亦即政府停止收購,農民的損失將達34.9%。這還不計因供給大增,市價勢必大跌的風險。
大安區陳情稻農黃豐勝表示,半數的稻農偏好種植再生稻的原因,是可以節省整地、秧苗、插秧、用藥及施肥等成本,每公頃可節省四萬多元之外,海線地區風勢強勁,再生稻早已定根,擁有比秧苗更強的風雨耐受能力,二期稻作播種的時節正值颱風季節,一旦颱風來臨,再生稻的損害程度要比秧苗輕微。再者,二期稻作收成時間約在十一月間,再生稻收割的時間要比重新播種的稻作早十二至十五天,萬一東北季風早到,再生稻也容易躲過風災的侵襲。
稻農高錫彊也指出,再生稻收購政策行之有年,本來就有一套公糧稻穀驗收標準,品質未達標準就不收購,稍後政府一律拒收實在沒有道理。政府要優先處理的是不肖業者進口飼料米混充食用米上市的惡質行為,豈可一竿子打翻一條船。
吳敏濟在議會提案通過,要求市政府建請中央重新考量拒收再生稻的決定,如果中央維持原議,市政府也應當以追加預算的方式,補足農民減少的差額。最令人意外的是,市府續種再生稻的農民未能得補助。如果不續種再生稻不納入補助,就不會支持這項追加預算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