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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四公投時間 江揆:無法確定

中央商情網/ 2014.04.28 00:00
(中央社記者謝佳珍、葉素萍台北2014年4月28日電)行政院長江宜樺今天說,核四公投時間表,他無法確定。但他不認為全國性公投雙1/2門檻的規定太高,也不認為應針對個別問題訂特別條例。

對於核四公投,江宜樺說,他去年拋出願意接受公投檢驗,當時有人問他是否會反動員,當時他就呼籲大家踴躍投票,誰贏了、哪一方獲勝,就接受結果,如果沒有這樣的心理準備,是不夠資格談公投的。「如果有人透過一個公投,心裡想著是我要反動員來達成我的目的,我看不起這樣的一種作法」。

江宜樺上午在行政院副院長毛治國、經濟部長張家祝、台電董事長黃重球、行政院發言人孫立群陪同下,在行政院舉行記者會,針對核四後續議題,說明行政院立場。

談到核四公投時程,江宜樺說,做完安檢之後,先把機組確保下來,然後再視客觀供電狀況、缺電與否、民眾是否有不同想法,大家覺得適合舉行公投的時間,再來舉行公投。

他表示,現在如果問起公投時間表,「我想會比起去年問起這個問題,我們的答案更是沒有辦法確定」,也有人說核四公投時間可能會更加延後。

至於是否需要制定公投特別條例,江宜樺表示,全國與地方公投是否要有不同門檻規定,社會可討論;但若是全國性公投,一定是重要議題,不論是核四、廢死等都具高度爭議,這些個別問題,行政院並不認為應該分別訂特別條例,否則就會像喊價一樣,公投法形同虛文,制度會亂。

他主張,所有跟公投有關的問題應回到公投法討論,而不是訂特別條例切割式處理。

對於全國性公投門檻有無調降空間,江宜樺說,有人說過去6次公投結果證明公投門檻無法超越,其實從過去公投題目來看,有些題目不是為解決爭議,而是要創造選舉議題,例如要不要繼續購買飛彈,這自然會讓人質疑是為衝高投票率,因此會發起反抵制。

他說,演變到這樣的地步,這不是公投法本身的錯,而是公投法在被提出議題者操作之下,所造成的不好的結果。

現行雙1/2門檻的規定,江宜樺說他不認為太高或太嚴苛,若降低門檻會衍生問題,例如針對廢死公投,有一方主張「你是否贊成廢死」,另一方主張「你是否贊成維持死刑」,若以降低門檻論去投票都可以通過,到底要維持或廢除死刑都無解。

江宜樺說,若要公投,要讓民眾踴躍出來表達意見,他不贊成只有10%出來投票,6%通過替其他94%民眾決定。他無法接受太輕率的公投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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