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發局副局長周嫦玫表示,豐原區幸福好宅預計106年落成後,將以市場行情租金打5至7折,分供一般戶、經濟補貼或階段照顧戶與弱勢戶申請,其中新婚夫妻也是接受申請的對象。
周嫦玫表示,豐原區幸福好宅正辦理建築師遴選階段,當地民眾的意見都會納入考量。因此,106年幸福好宅落成後,基地將有75%面積做為綠化空間,以滿足民眾需求,且幸福好宅非社會住宅,僅有10%供經濟弱勢戶申請。
周嫦玫還說,只要年滿20歲,連續設籍在台中市1年,且沒有自用住宅、重複領取相關住宅補貼的民眾皆可申請,預計106年完成啟用後,將參考當地市場行情的租金打5至7折出租,以減輕市民居住負擔。
為鼓勵新婚夫妻到台中市落地生根,周嫦玫強調,新婚夫婦也被列入階段性照顧戶下,符合申請幸福好宅的資格。未來還將與社會局密切合作,配合經濟弱勢者的就業,於工業區周圍,繼續推動幸福好宅政策,減少居民通勤時間。
都發局表示,「幸福好宅─豐原區安康段」基地位於豐原都市計畫範圍內東南方,緊鄰18公尺永康路,土地面積約為2公頃,規劃成地下2層,地上11至15層,共5棟的集合住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