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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虎科技:公告本公司103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代收價款及存儲價款銀行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04.24 00:00
第二條 第49款1.事實發生日:103/04/242.公司名稱:雷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6.報導內容:不適用7.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九條第二款規定辦理公告。8.因應措施:無9.其他應敘明事項:(1)訂約日期:民國103年04月22日。(2)委託代收價款機構: 元大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崇德分行(原股東及員工認購),元大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東路分行(公開申購)。(3)委託存儲價款機構: 元大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台中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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