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檢署發言人黃謀信指出,承辦檢察官認為高嘉濃及前捷運局聯合開發處課長王銘藏,以偽造建物鑑定報告方式,虛增建物的成本,以提高建商可獲得的權益分配權值,因此圖利建商獲取權值高達3249.876坪的不法利益。
檢方偵辦期間,傳喚建商日勝生公司董事長林榮顯作證,他證稱美河巿住戶目前買到是每坪新台幣60幾萬等語。檢方指出,本案沒有傳喚台北巿長郝龍斌。
檢方依內政部不動產交易實價查詢服務網查詢發現,成交行情確實已達每坪62.6萬元,依不法獲得坪數換算,高嘉濃圖利建商20億3442萬元,也等於北巿府蒙受這筆鉅額損失。
檢方偵辦期間,高嘉濃否認犯案,強調沒有指示下屬王銘藏一併偽造鑑定報告,還說是王銘藏供詞不實,王銘藏應舉證他在何時有下指示。
檢方指出,高嘉濃歷來辯詞,無非是以權益分配為承辦課的業務,是業務單位依專業判斷後,上呈給他,他相信屬下,真的不知內情;不過檢方查出,高嘉濃在公務員懲戒委員會調查時,則明白供稱「哪有長官聽屬下的意思」。
檢方認定,高嘉濃資歷完整、聯合開發業務歷練豐富,是土木研究所畢業,更具有不動產估價師及交通工程技師等多項專業資格,其犯行使北巿府受有逾20億元的損失,損及國民對於公務員執行公務廉潔性的信賴,依貪污治罪條例的圖利等罪嫌起訴,建請法院從重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