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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金插旗兆豐金紅火案 監委調查要求金管會檢討

台灣好新聞/ 2014.04.23 00:00
記者林茂榮/台北報導

中信集團領導階層於94-95年間,透過投資結構商品及「紅火公司」等方式,企圖奪取兆豐金控經營權、侵吞中信金資產,以及兆豐金控95年改選董監事,引發社會輿論非議。監察院財政及經濟委員會通過監察委員馬秀如調查報告,要求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討改進,相關調查資料送司法機關參考。

馬秀如委員23日表示,金管會將金控公司首次投資被投資事業之下限,由25%降至5%,幅度極大,對敵意併購之態度由反對驟改為贊成,係配合陳水扁前總統於93年底宣布之二次金改「限時、限量」政策,並不妥當,金管會應檢討。

調查報告指出,兆豐金控95年董監事改選,結果民股取得15席董事中的7席,加計獨立董事1席,超過公股的7席,非公股的8席董事在選舉董事長產生民股董事長後,1股民股董事及獨立董事2人立即辭職。這種做法雖表面維持公股董事席次過半,但民股董事長治理、關鍵民股董事(4席中信金代表)完全不受影響,其他民股持股雖僅0.1%卻可當選3席董事,均非妥適,監察院要求財政部檢討公股股權之管理。

調查報告指出,中信集團買賣3.9億美元的結構債,將新台幣10億元鉅額利益移轉給紅火公司私人。調查委員特別將司法機關判決書內容中資金流向及運用多帳戶、層層轉匯等情形,重新歸納及整理,其中金額最大的一筆款項更通過6家公司層層轉匯,較一般款項只轉匯3家公司,更凸顯其欲隱藏資金流向的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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