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價所得比15倍引起社會震驚,行政院長江宜樺甚至提出希望房價所得比由15倍降到10倍,同時應以租稅和其他不動產的措施,將囤房族手中多餘房屋釋出市場,增加供應;並在大台北淡海、林口等地興建合宜宅或只租不售的社會住宅。
遠雄企業團副總經理蔡宗易表示,房價所得比15倍確實很高,但這個數字到底是如何計算,值得進一步確認;對於政府有意大量供給合宜宅或只租不售的社會住宅是正確的走向。
房仲業也認為,政府應該釐清房價所得比15倍的計算方式,以免進一步造成社會更多誤解;而且房價所得比10倍是2009年金融風暴時的數字,經過 5年到如今的15倍,若要退回到當年的10倍,社會動盪和金融財政體系能否承擔,值得考慮。
房仲指出,從長時間曲線來看,房價上升速度確實比薪資上升快得多,但也不需要拿台灣的房價所得比與香港、新加坡、日本去比,畢竟彼此的經濟條件大不同;反而政府提出多興建合宜宅和社會住宅是非常正確的方向。
至於豪宅稅本來就有特定的族群,房仲說,台北市有清楚的豪宅認定標準,但全部僅數千戶,即使再擴大豪宅範圍也不會影響絕大多數的屋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