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改食品引人憂 研議標示從嚴

中央商情網/
12 年前
(中央社記者陳清芳台北2014年4月18日電)進口黃豆9成是基因改造,引起部分民眾不安,雖規定含5%以上基改黃豆或玉米原料及部分食品須強制標示,卻有1成違規,衛福部近日研議從嚴規範。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食品組科長楊怡真指出,在飲食習慣相近的國家,台灣和日本都以5%做為標示含基改物質的門檻,韓國是3%;在穀物生產大國,紐西蘭和澳洲訂為1%、歐盟是0.9%。

台中市衛生局稽查科科長陳元科今天說,去年衛福部稽核包裝食品基改標示,近1成不合格;值得注意的是,便宜的豆漿原料可能都用基改黃豆,因為價格便宜5成,且占進口黃豆量的9成,卻因為散產食品免標示基改,消費者無從辨視。

衛福部規定,基因改造黃豆、玉米必須通過查驗登記,才能輸入販售,自2005年以來,早餐穀粉、穀片等較高層級加工食品連同食品原料、豆干與豆腐等初期加工食品,若含5%以上基改黃豆或玉米,必須強調標示基因改造或含基因改造

楊怡真強調,因為花粉散播、田間採收等非故意因素,使得非基改作物發生少量摻入基改物質的「摻雜率」,所以以5%、3%、1%、0.9%等摻雜占比「趴數」做為標示基改的門檻 ,「趴數」不是安全問題,而是民眾觀感,民眾要相信在台灣販售的黃豆、玉米食品都是安全。

不過,從歐盟到美國,基改食品蒙上導致過敏、影響幼童胎兒生長發育、致癌的陰影,國內消費者及環保團體要求,最好比照歐盟的最高規格,食品含重量0.9%以上基改原料,就要強制標示。

楊怡真說,將在4月底邀請學者專家及消費者代表,討論修改含基因改造原料食品標示事宜,基改原料含量「趴數」是會議焦點。

另外,醬油、大豆油、玉米糖漿、玉米澱粉可以免標示基改,食藥署研究檢驗組長陳惠芳解釋,這類高度加工食品,測不到黃豆或玉米的DNA片斷,沒辦法檢驗是否含有基改物質,目前鼓勵不使用基改物質的相關業者自願標示「不含基改物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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