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長傅崐萁宣布,未來縣內路跑、自行車活動的廣告費用、報名費等都得先進入縣府專戶,再撥給得標廠商,縣府將按比例抽成留在專戶由全民共有,如不依照此辦法,一律不發放路權、無警力支援交通管制。
吳美靜表示,環東台賽辦了14年相當難得,縣府竟收回路權,如縣府考量交管負擔大,可提出預算由民間單位吸收,統籌發標每年廠商可能都不同,造成賽事品質隱憂,未蒙其利先受其害。
一名行銷公司負責人抱怨,政府與民爭利,誰知道錢進了縣府後會「補助」多少辦活動,若虧損還要先被政府「抽頭」,以後不會考慮到花蓮辦活動。
自行車騎士協會秘書長何麗卿表示,去年底便申請花蓮段路權,但直到今年3月中都還得不到回應,所幸台東縣府全力支持才能順利舉行。如果花蓮縣府不能體會經營一個長達14年賽事的不易與熱情,明年比賽就不會到花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