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03/04/072.公司名稱:宏都建設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6.報導內容:不適用7.發生緣由:依102年6月10日證櫃監字第1020200560號函規定辦理(1)103/04/07-103/04/11到期票據:0仟元(2)103/04/07-103/04/11應償還借款:0仟元(3)103/04/07-103/04/11應支付工程款:0仟元(4)預計未來三個月資金可收入約557261仟元,現金需求約485859元,資金淨流入約71402仟元8.因應措施:無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