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未列席服貿談判 立委譏小三

自由時報/
12 年前
〔自由時報記者黃立翔/台北報導〕立委質疑中華電信資費降價卻不主動通報客戶,昨決議要求電信業者應主動通報,並建議電信交易七天鑑賞期延為十五到卅天。另外,立委管碧玲批評,服貿開放二類電信,主管機關NCC卻沒列席兩岸談判,如同「小三」。

電信業降價應主動通報

NCC主委石世豪昨列席立院交委會,立委蔡其昌、羅淑蕾質疑,中華電信降價未主動通報消費者,包括市內電話降價及行動資費調降,「有問有降,沒問不降」,還要消費者自己打電話進語音系統,改變市內電話選擇。

NCC主委石世豪說,資費修改方便度確實有待改進,有利資訊應該公開,但契約必須各自(授權)更改,引起羅淑蕾痛批:「就是你們這種官員讓我吐血,我終於知道為什麼我們民調會降到九%。」

交委會昨決議,基於行動上網資費過於複雜,許多人選擇吃到飽方案卻用不到,又導致網路壅塞,電信業者應主動建議適合、省錢方案,電話費率降低也應主動告知。

電信交易鑑賞期至少15天

立委李昆澤說,去年電信業再度蟬聯消費爭議第一名,最大的爭議在於通信品質不良,電信交易合約應該比照消保法,將七天鑑賞期延長到十五到三十天,石世豪允諾「朝此方向研議」。

至於4G商轉,石世豪表示已有業者能在五、六月前,達成建置兩百五十個基地台「最低營運門檻」,但最快今年第三季、七月才能上路。

另外,服貿協議開放中資經營第二類電信業,學界憂心忡忡,石世豪說資安風險「微乎其微」,還強調「僅有三個學者表憂心」,但承認NCC未派員出席兩岸服貿談判會議,遭立委管碧玲狂批:「主管機關NCC被當小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