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劉建國指出,幼兒教育與照顧法實施後,雲林縣府依教育部規定辦理教保員招考,經費由教育部86%、雲縣府14%支應,今年立法院教育部委員會103年1月中旬審查通過後,, 教育部再函請各縣市政府來申請經費,整個過程除了教育部行政程序緩慢及雲縣府所提到資料錯誤下遭退件後,才會導致教保員遲遲到現在還沒收到薪資。
劉建國表示有些教保員因沒錢繳貸款遭催繳付息,他們在等待薪資發放期間,都是咬牙過日子,為保障教保員權益,要求教育部未來定要加快整個行政程序流程,倘若某些因素導致配合款延宕,建議雲縣府先行用人事費或其他經費代墊,以保障教保員權益,以避免薪資遲發問題不會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