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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協議監督條例 江揆:政院版具實質內容

NOWnews/ 2014.04.03 00:00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反服貿僵局如何化解,行政院長江宜樺3日晚間上趙少康主持的《少康戰情室》,解釋何謂「經貿國是會議」及政院版的「兩岸協議監督條例草案」,江宜樺表示,政院版的「兩岸協議監督條例草案」有實質內容,但與民間版比起來是有差別,目前共有十個案子待審查。

趙少康詢問江宜樺,學生對於政院版的「兩岸協議監督條例」覺得無法滿足、不認同,江宜樺表示,學生剛開始是主張要將「兩岸協議監督條例」法制化,一開始的膠著點是在於要用行政命令來處哩,還是一定在法律的位階,過去我們一直主張是行政命令的層次就可以,因為在上位法階是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就已經有法源了,但兩岸的事務是比較特殊而敏感,所以外界一直希望能上升到法律位階也無妨。

江宜樺說,上升到法律位階時,把已經建制的四階段由行政部門向人民及國會報告,並接受監督的機制併入這個法案,同時將國家安全的審查機制也併入,因此這個法案是有實質內容的,但與民間版的「兩岸協議監督條例草案」比起來是有差別,但不代表民間版的就一定比較好,或行政部門、立法部門一定得通過不可,將來這些條例如果都有機會能併案審查,可以理性好好討論。

江宜樺還表示,目前加上政院版的「兩岸協議監督條例草案」及民間版的共有十個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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