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歲的尤男與64歲的李男是居住在高雄市左營區的鄰居,尤男不滿李男製作吉他發出聲響,多年來向高雄市環保局檢舉,但現場稽查都無違法,導致尤男積怨在心。
尤男去年1月間找李男理論,雙方吵架,尤男毆打李男頭部,並在李男倒地後持續抓起他頭部撞擊地面,經送醫急救仍於兩天後死亡,全案由警方送辦。
高雄地檢署依殺人罪起訴尤男,高雄地方法院審理時,尤男稱於警員到場時坦承犯案,且因罹患恐慌症,被判處14年。
全案上訴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合議庭法官審理時,委託鑑定尤男精神狀況,認為他犯罪時應為「適應障礙合併焦慮情緒」,並非恐慌症。
高雄高分院審結,認為尤男具殺人犯意,手段凶殘,且未與被害家屬和解,撤銷原判決,依殺人罪改判16年,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