扯謝長廷誘撤告 法官再遭彈劾

中央社/
12 年前
(中央社記者葉素萍台北3日電)高院法官曾德水暗示被告撤回上訴,今天再度被監察院彈劾。依據彈劾文,曾德水還扯到陳進興案律師謝長廷,暗示上訴沒希望。

監察院說,台灣高等法院法官曾德水承審案件時,暗示無律師在場協助的被告撤回上訴,逾越法官權責,今天通過監委吳豐山、黃武次提案,以7票對6票,通過彈劾曾德水。

黃武次說,憲法明文保障人民的訴訟權,這起案件被告一審被以加重強盜罪判刑7年4月,監委看過判決書,依判決事實,二審不可能使用其他更重的法條判處被告罪刑,上訴對被告來講是「有利無弊」。

黃武次說,曾德水辦理接押庭訊問時,是值日法官,權責只有決定要不要再接押或放掉被告,卻暗示被告撤回上訴。

根據彈劾案文,曾德水對被告說「上訴是沒有希望的啦,不如去爭取假釋早點出來啦」、「這個案子最少7年,判你7年4個月,有沒有想過早去早回?」

被告辯稱「我已經有請法扶了…」,曾德水卻說「請法扶也是一樣啊,前幾天報紙出的,有1個律師啊,白冰冰的啦,1個是請林永頌1個是請謝長廷,陳進興還是照ㄅㄧㄤˋ,對不對?謝長廷夠厲害了吧,對啊,是看證據啦,都已經7年…7年4個月,要打下去嗎?」

吳豐山說,曾德水被約詢時坦承違失,但辯稱是基於好意;曾德水此舉已損及被告上訴權與辯護倚賴權,造成無法回復損害。

吳豐山說,曾德水84年任台北地院法官時,因審判一件祭祀公業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案,處理違反程序讓另一方受損,已被監察院彈劾過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