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鼓勵生育政策,銓敘部7月底前將把請假規則修正草案報給考試院審議,銓敘部今天先向考試院報告規劃修正方向。
銓敘部規劃,公務員若需要照顧家庭,請假擬改以「時」計,安胎也擬納入公務員病假事由。
不過,對於娩假日數是否依胎次酌予延長、陪產假日數是否由3日延長為5日,以及是否增訂不孕治療假別等,因為涉及公私部門受僱者給假衡平性問題,銓敘部認為,應配合性平法研修進度,再行研處為宜。
另外,銓敘部法規司長蔡敏廣說,有些公務員夫妻分隔兩地,為了讓他們有機會調到同一地方任職,未來也擬修陞遷法子法,讓他們參加調動甄選時,可以加分,以利夫妻團圓。
新北市政府日前提出,擬定性平自治條例草案,首創「產檢假」及「陪產檢假」。
不過,銓敘部認為,目前請假規則已明定懷孕女性公務員分娩前有8天的產前假,女性公務人員要產檢或休養,可自行運用產前假,而男性公務員也可以請事假或休假方式陪同配偶產檢,目前的請假規則還無需再以產檢及陪產檢為由,增訂相關假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