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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最高院:累計政治獻金無上限

中央社/ 2014.04.03 00:00
(中央社華盛頓2日綜合外電報導)美國最高法院今天取消捐獻者提供政治候選人的政治獻金上限,反對人士說,這可能讓大富豪更能不公平地影響選舉。

最高法院做出裁定後,共和黨人士旋即大聲叫好。共和黨人士正凝聚勢力,期望靠著11月國會期中選舉,在目前由總統歐巴馬所屬民主黨掌控的參議院中,拿下多數席。

首席大法官羅伯茲(John Roberts)宣讀,最高法院以5比4通過這項裁定,保留金主在初選和全國選舉各可捐給單一候選人2600美元的捐款上限,但廢除2年內捐給多位候選人和全國、地方政治團體的政治獻金合計不得超過12萬3200美元的限制。

歐巴馬政府主張,限制捐款總額有助打擊貪腐,避免巨富捐款者資助大量候選人,以規避對單一候選人的捐款上限。

不過最高法院5位保守派大法官認為,制定整體捐款上限幾乎無法解決貪腐和賄賂問題,「反而會嚴重限制參與民主進程」。

法院裁定顯示,「因此以憲法第一修正案看來,政治獻金合計上限無效」。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保證言論自由。

而就在4年前,最高法院也在「聯合公民訴聯邦選舉委員會案」(Citizens United v. FEC)的判決中,取消企業、協會和工會一項政治捐款限制。

自由派大法官布雷爾(Stephen Breyer)警告:「如果最高院在聯合公民案中敞開1扇門,今天的裁定有如大大敞開防洪閘門。」

歐巴馬目前尚未對最高院今天的裁定做出回應。白宮發言人厄尼思特(Josh Earnest)則在空軍一號上告訴記者,政府對判決感到「失望」,且還在審視這項判決。

不滿人士說,今天的判決是對美國選舉獻金制度的另一重挫,讓巨富更能用錢影響選舉。

提倡政府透明度的非營利組織陽光基金會(Sunlight Foundation)表示:「儘管對今天的結果不意外,我們預見的財閥政治現已獲最高法院認可,令我們很失望。」(譯者:中央社張詠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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