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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院版監督條例今出爐 學者批空到離譜

自由時報/ 2014.04.03 00:00
〔自由時報記者鍾麗華/台北報導〕行政院院會今預定通過「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訂定協議處理及監督條例草案」,學者昨天批評,政院版是「空有其名」,立法院將淪為「行政院的立法局」。

行政院發言人孫立群表示,除「四階段對外溝通諮詢機制」及「兩階段國安審查機制」入法外,草案也明訂國會監督相關程序,即協議送到立法院後,可變更成審議案,但必須尊重「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三個月沒有審查視同通過,可延展一次,讓協議變成審查案後,不致「掛在那裡掛很久」。而若立院審議後遭否決,就必須重啟談判。

邱文聰:仍是行政專擅 國會無法監督

中研院法律所副研究員邱文聰批評,政院版草案「空到離譜」,試問以後所有法律案送立院後三個月未審查,就可自動生效嗎?而立法院審議不過,本來就沒有國內法效力,因此重啟談判的說法沒有意義。國民黨在立院人數優勢下,政院版可能通過,未來仍繼續行政專擅、國會無法監督,「所有都是騙局一場」。

參與制定民間版草案的邱文聰強調,民間版的重點在於協商完成後,不能馬上簽署,必須在協商後、簽署前進行影響評估,如官方跟民間評估有差距,必須做國會聽證,在沒有簽署前都有轉圜的餘地。

吳豪人:政院版升高爭議 根本不該提

有人質疑民間版等於是在簽署前將我方底牌「全都露」,邱文聰解釋,談的時候保密,並沒有要求公開,甚至提出締結計畫書時,只要說明政策目標、遇到的阻礙等,也可以秘密會議形式,並沒有談判籌碼曝光的問題,但協商後,所有資訊都要公開。

輔大法律系副教授吳豪人也說,馬英九的認知跟人民訴求完全不同,現在的爭議是兩岸關係原該是憲法層級規範,但憲法授權給法律、法律又授權給行政權,而國會又被馬綁架。行政院不該提出版本,應就立法院的提案討論。政院版草案只會升高爭議,如果又是硬幹、強行通過,國民黨年底也不要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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