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科學技術有關之顧問服務業(CPC86751,限地質、礦物及其他科學勘察服務),服務範圍不包括以下服務項目:
1.地下調查服務(CPC86752,藉由震測、重力、磁力與他類地下調查方式,提供地表下地層資訊蒐集之服務);
2.地貌調查服務(CPC86753,應地圖繪製前置準備需要,藉由經緯儀、航拍與水文調查等方法,提供對部分地表之外形、位置與邊界等資訊蒐集之服務);
3.地圖測繪服務(CPC86754,藉由調查活動,其他地圖,和其他資訊來源的結果提供地圖製作服務,包括如:道路,地籍,地形,平面測量,水文等各類圖之準備與修訂)。
兩岸服貿協議開放與科學技術有關之顧問服務業(限地質、礦物及其他科學勘察服務)(CPC86751),在臺陸資企業仍不得從事地下調查服務、地貌調查服務及地圖測繪服務。
依據「聯合國中央產品分類暫行版(United Nations Provisional Central Product Classification ,簡稱CPC) 」之定義(原文附於後),與科學技術有關之顧問服務業(限地質、礦物及其他科學勘察服務)(CPC86751),服務提供者僅能依據業主要求,提供探礦之顧問服務,換言之,僅能就業主可以提供的資料,從事資料分析與判讀之服務,以瞭解礦物、油氣資源賦存區,並給予開發和開採礦產資源相關諮詢。
綜上,該業別開放可能導致對岸得以堂而皇之地在我國領海進行科學勘察之論述,應屬誤解,特予澄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