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11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3/03/272.增資資金來源:盈餘轉增資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99,583,041股4.每股面額:10元5.發行總金額:995,830,410元6.發行價格:不適用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0股或0元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原股東每仟股無償配發100股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配發基準日起五日內自行向本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併湊足整股之登記,如尚有畸零股一律按面額折發現金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本公司未來業務發展需要1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