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17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3/03/272.股東會召開日期:103/06/24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中市潭子區台中加工出口區建國路1號(台中加工出口區從業員工康樂室)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 本公司一0二年度營業報告案(2) 監察人審查本公司一0二年度決算報告案(3) 赴大陸投資報告案(4) 股東提案未列入議案之說明(二)承認事項:(1) 承認本公司一0二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2) 承認本公司一0二年度盈餘分派案(三)討論事項:(1) 討論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式」部份條文案(四)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3/04/26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3/06/247.其他應敘明事項:股東向本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之受理期間及條件:(一)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辦理。(二)股東常會停止過戶日止,持有本公司之發行股份總數達百分之一以上,股東始可向本公司提案。(三)提案股東以一項議案為限,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否則不列入股東常會議案。(四)受理期間:103年4月18日至103年4月28日16時前寄(送)達。(五)受理提案處所:安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台中市潭子區建國路11-3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