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43款1.事實發生日:103/03/262.捐贈原由:捐贈該基金會推展社會公益活動3.捐贈金額:新台幣302,000元4.受贈對象:財團法人光寶文教基金會5.與公司關係:關係人6.表示反對或保留意見之獨立董事姓名及簡歷:無7.前揭獨立董事表示反對或保留之意見:無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