扭出驚奇?抽驗扭蛋標示瑕疵百分百
扭蛋商品風行,無論大小朋友都曾沈迷於扭蛋的樂趣中,但民間消費團體抽樣坊間15件扭蛋商品,結果發現100%商品標示有缺失,其中2件商品完全無中文標示;93%警告標示和內容字體太小,若孩童誤食或使用錯誤,恐讓驚喜便「驚嚇」。
坊間扭蛋機林立,但消基會抽驗扭蛋商品,發現全數樣品有標示不合規定的情況。(攝影/江旻駿)
消費者文教基金會日前抽驗台北市內販售的15件扭蛋商品,依《商品標示法》進行檢視,結果發現每件樣品分別有不同的標示缺失,其中的「憤怒鳥螢幕擦吊飾」和「七龍珠」商品,僅有原始吊牌或說明書,並未另外以中文說明或標示台灣業者資訊等應以中文標示之項目,可能導致消費者錯誤使用造成危險,或是產品發生問題需找廠商時,卻沒有任何廠商資訊,詢問無門。
適用年齡標示 中文、原文不同調
而根據「玩具商品標示基準」的規定,玩具商品應標示「適用之年齡」,但調查發現,2件玩具中文標示的適用年齡比原文大,4件適用年齡比原文標示小3至5歲。另有「七龍珠」根本沒有標示適用年齡,容易讓小小孩因使用錯誤而造成傷害或危害健康。
警告標示字體太小 使用不當恐釀傷害
在警告標示部分,「玩具商品標示基準」規定,警告標示所使用之字體,其顏色應與底色不同且易辨識,「警告」或「注意」二字字體應大於5mm×5mm,內容文字1.5mm×1.5mm以上,但檢視14件樣品,發現除了「七龍珠」未標示,其於13件、93%皆有字體過小的問題。
玩具商品應標示「適用之年齡」,以免孩子錯誤使用或誤食而釀成傷害。圖為兒童玩玩具的模擬畫面。
消基會表示,標示警告即是要提醒消費者應有所注意,尤其這類商品多是小朋友的玩具,應詳讀警告內容才可避免危險發生,若警告字體太小無法引起消費者注意,以致危害產生,或是內容文字小到難以閱讀,消費者當然無法了解業者所要警告的事項,一旦發生問題就來不及了。
消基會籲:政府應加強稽查扭蛋商品
對此,消基會呼籲政府加強對此類商品的稽查,以維護消費者安全和權益;業者應提供正確資訊供消費者參考,資訊包括適用年齡、注意事項、產地、使用方法等;消費者買給小孩子玩時,更要留意適用年齡,以免不當使用或誤食而導致問題產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