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政法大學副教授蕭瀚在華爾街日報刊文,對近日台灣民眾抗議服貿進而佔領立法院、行政院一事提出以上看法。
蕭瀚的文章還提到,衡量社會運動是否為良性的標準是尊重產權與否,抗議不滿服貿佔領立法院和行政院的群眾,應檢討是否足夠尊重產權。
他解釋,雖然立法院未被列入不可集會遊行地點,但不表示法律允許人民在立法院內集會遊行,甚至佔領立法院;通常情況下,也沒有人誤以為遊行集會可以在立法院舉行。蕭瀚認為,這就是產權所產生的效應。
不過他說,如果政府破壞民主制度的危機迫在眉睫,人們就有權不履行尊重公有產權,打破公共秩序。所以這次抗議者必須證明:佔領兩院是行使政治自由時,為了恢復癱瘓民主機制的迫不得已的行為。
蕭翰還說,尊重產權的社會運動必然是有序的、謙抑的,即使在特殊或緊急狀況下迫不得已侵犯產權,它也是充滿善意、歉意而不會趾高氣昂。尊重產權的人通常也會尊重人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