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億泰興: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103年股東常會召開事宜。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03.24 00:00
第三十四條 第32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3/03/242.股東會召開日期:103/06/19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內湖區堤頂大道一段1號5樓(會議室)。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102年度營業報告。(2)102年度監察人查核報告。二、承認事項:(1)承認102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2)承認102年度虧損撥補案。三、討論暨選舉事項:(1)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式」案。(2)補選獨立董事一席案。(3)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四、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3/04/21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3/06/197.其他應敘明事項:依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及提名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於書面提案上註明股東戶號、戶名後,親自(如為郵寄者其郵件送達日必須在受理提案截止日當日前,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送達。受理提案處所:台北市內湖區堤頂大道一段1號4樓(億泰興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受理提案期間:103/4/14~103/4/23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開會三十日前寄發持有記名股票滿一千股以上之各股東,屆時如未收到者,請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洽詢補發(電話:02-2181-2621)。另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六條之二規定: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千股的股東,股東常會之召集通知得於開會三十日前以公告方式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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