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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鎧勝:董事會決議提請股東會同意授權董事會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或以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方式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03.20 00:00
第二條 第11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3/03/202.增資資金來源: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或以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方式 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不超過15,000仟股。4.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整。5.發行總金額:依股東會決議授權董事會視市場狀況決定。6.發行價格:依股東會決議授權董事會視市場狀況決定。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股東會決議辦理。8.公開銷售股數:依股東會決議辦理。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依股東會決議辦理。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依股東會決議授權董事長決定。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支應本公司及轉投資子公司營運資金需求、或其 他因應本公司(集團)未來發展之資金需求。13.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或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計畫之 重要內容,包括實際發行價格、發行股數、發行條件、計畫項目、募集金額、 預定資金運用進度及預計可能產生效益等相關事宜,暨其他一切有關本次發行 計畫之事項,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視市場狀況訂定、調整與辦理。未來如依 主管機關指示或因應市場情況而須修正時,亦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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