鴻翊:補充公告本公司自地委建方式訂定新建工程合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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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年前
第二條 第20款1.契約種類:自地委建2.事實發生日:103/3/18~103/3/183.契約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文亮營造股份有限公司與公司之關係:該公司之董事長方月玲及董事林泉湧分別為本公司董事長之配偶及本人4.契約主要內容(含契約總金額、預計參與投入之金額及契約起迄日期)、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一)契約總額:新台幣54,600,000元 (含稅) (二)預計參與投入金額:新台幣54,600,000元 (含稅) (三)契約起迄日:自訂定日至全部工程完竣驗收保固期滿之日(四)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5.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結果:卓越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6.不動產估價師姓名:楊祥銘7.不動產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101)中市地估字第40號8.取得之具體目的:為開發本公司位於台中市龍井段之存貨-土地,擬委託營造廠商興建一般住宅。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意見:無10.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11.董事會通過日期:1.民國103年03月18日12.監察人承認日期:1.民國103年03月18 日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16.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17.其他敘明事項:本公司102/12/30董事會通過以自地委建方式興建本公司於台中市龍井段之存貨-土地,惟依據「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14條規定,公開發行公司向關係人取得或處分不動產,尚應將下述資料具體commit董事會通過,故於103/03/18董事會補追認如下事項(1)取得或處分資產之目的、必要性及預計效益(2)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3)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依第十五條及第十六條規定評估預定交易條件合理性之相關 資料(4)關係人原取得日期及價格、交易對象及其與公司和關係人之關係等事項(5)預計訂約月份開始之未來一年各月份現金收支預測表,並評估交易之必要性及資金 運用之合理性(6)依前條規定取得之專業估價者出具之估價報告,或會計師意見(7)本次交易之限制條件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