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黃子佼 徐巧芯 地震

F-貿聯: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3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03.13 00:00
第二條 第17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3/03/132.股東會召開日期:103/06/11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中和區中正路726號B2會議室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102年度營運狀況報告。(2)審計委員會審查102年度決算表冊報告。(3)本公司及子公司102年度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辦理情形。(4)員工認股權憑證執行情形報告案。(5)無擔保外國轉換公司債轉換情形報告案。(6)新訂定「誠信經營守則辦法」、「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辦法」、「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辦法」報告案。二、承認事項:(1)承認102年度決算表冊。(2)承認102年度盈餘分配案。三、討論事項:(1)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份資產處理程式」。(2)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式」。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3/04/13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3/06/117.其他應敘明事項:一、本公司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權起迄日期:103年4月1日(星期二)至103年4月10日(星期四)共計10日。受理提案地點:新北市中和區建八路2號6樓之1(本公司),電話:(02)8226-1000#130。二、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本公司股票自103年4月11日(星期五)起至103年6月11日(星期三)止停止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103年4月11日(星期五)下午四時三十分前駕臨或郵寄(以郵戳日期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中正區許昌街十七號二樓,辦理過戶登記手續。參加集保戶者,由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統一辦理過戶手續。三、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股東常會召開日30日前寄發各股東,另依據證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及公司法第183條規定,對於持有未滿一仟股股東,開會通知本公司以公告方式為之(公開資訊觀測站 http://mops.tse.com.tw),屆時通知書及委託書及股東會後議事錄如有未收到者,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查詢,電話:(02)2361-1300。四、本次股東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常會開會38日前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新北市中和區建八路2號6樓之1)。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