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詮: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民國103年股東常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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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第17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3/03/132.股東會召開日期:103/06/183.股東會召開地點:高雄市楠梓加工出口區經二路15號(楠梓加工出口區從業員工育樂活動中心)。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102年度營業報告書。(2)102度監察人查核報告書。(3)訂定本公司「誠信經營守則」。(4)訂定本公司「誠信經營作業程式及行為指南」。二.承認事項:(1)102年度營業報告書、個體財務報表及合併財務報表案。(2)102年度盈餘分派案。三.討論事項:(1)解除第八屆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限制案。(2)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3)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式」案。(4)子公司訂定「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式」案。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3/04/20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3/06/187.其他應敘明事項:(1)有關權益分配及其他議案內容,於下次董事會決議後再行公告。(2)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本公司擬訂於民國103年04月11日起至民國103年04月21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民國103年04月21日17時前寄(送)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3)受理提案處所:旺詮股份有限公司,地址:高雄市楠梓加工出口區中二街一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