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軍事情報局女軍官葉玫因不適應軍中生活,前往英國旅遊時逾假未歸遭通緝,葉玫在英國雖聲稱回到台灣會被判死刑為由申請政治庇護,不過葉玫還是被英國政府遣返回台。
葉玫遭台中地檢署依陸海空軍刑法逃亡罪起訴,台中地方法院今年2月底審理此案時,葉玫承認自己一時衝動潛逃,說自己無法適應軍中生活,又受到不公平對待及性騷擾,才會選擇潛逃。
葉玫當時向法官說明,潛逃期間很想念母親,她覺得自己很不孝,她願意提供公益金新台幣50萬元及社會服務,懇求法官判她緩刑。
法官當時仍裁定將葉玫還押看守所,同時宣布3月11日下午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