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榮志認為,本案款項的資金來源是「就業安定基金」,其實是外勞來台的「人頭稅」,不是國庫收入,這是為引進外勞所設計,目的要解決本勞的失業問題,因此用在關廠工人身上,並無爭議。當初勞委會給關廠工人的補助,其實是一種津貼,不該要求返還。
前台北律師公會理事長黃瑞明表示,法院判勞工勝訴等於解決一個社會問題,這樣很好,依當時社會背景,勞工拿不到退休金,政府給他們補助,很難期待勞工有能力返還。
關廠工人仍有97件在民事庭審理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說明,關廠工人申請貸款案共一一○五件,已還款共七七二件。剩餘三三三件中有九十七件裁定由民事庭審理,二○九件轉由行政法院審理,另外有二十七件法院已判定必須還款、但尚未還款。
目前在行政法院裁判的案件,因公法爭議消滅時效為五年,就算勞動部勝訴,關廠工人也不必還錢。在民事庭部分,因民法爭議消滅時效為十五年,若勞動部在民事庭勝訴,關廠工人仍可能必須還錢。
司法院秘書長林錦芳表示,尊重審判獨立,對個案不便評論;法務部政務次長陳明堂指出,該部非主管機關,不便對個案表示意見。
前民進黨黨主席蔡英文在臉書上表示,她相信對每一位在這過程飽受訟累的受害勞工來說,這個判決來得太晚。她呼籲勞動部不僅放棄上訴,對於其他訴訟中的同性質案件,也一併撤告,政府並應向他們表達歉意。
民進黨主席蘇貞昌也在臉書上表示,關廠工人的勝訴只是司法維護最基本的正義,但他們的家庭生計、命運都已改變,甚至有人已經過世。「在此,我沉重地呼籲政府,應放棄上訴並誠摯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