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地院判前542旅少將旅長沈威志、副旅長何江忠、上士范佐憲、士官長陳以人、副連長劉延俊、士官陳毅勳等7人6個月;連長徐信正被法官認為應負較大責任,判刑8個月。
至於禁閉室的管理士等10餘名被告,則被判無罪或6個月到3個月不等徒刑。
洪家人包括洪父、洪母、洪姐、洪舅等人,在律師團的陪同下,到桃園地院聆聽判決。靜宜大學法律學系法律服務社40多人下午也在桃園地院大門前,表達心聲,也家屬加油打氣,另外,公民1985行動聯盟等人員,也冒雨前來相挺。
部分在法院外聲援的民眾聽到判決結果後都相當氣憤,洪仲丘的舅舅胡世和情緒激動倒比拇指,直嗆這是黑心國防部、台灣司法黑暗的一天;還有支持民眾說以為耳朵聽錯了、以後不敢讓小孩去當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