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42款1.事實發生日:103/03/062.公司名稱:普生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普生南科廠經台灣衛生福利部現場稽核及審查,廠房符合醫療器材優良製造規範要求,並核發(GMP)證書。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普生規劃南科廠為定量定點照護(POCT)體外診斷系統的生產中心。南科廠GMP認證的取得,使普生能更進一步投入定點照護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