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起訴書內容,蘆洲警分局許姓巡官負責規劃轄區色情查緝專案,延平派出所洪姓警員負責配合專案進行查緝。
檢方查出兩官警涉接受色情業者花酒宴,洪員涉接受業者性招待及按月交付的新台幣2萬元,換取不積極取締及涉洩露臨檢計畫等,依貪污、洩密、包庇等罪嫌將兩官警起訴,涉案8業者也分別被依行賄或妨害風化等罪嫌起訴。
檢方認為許、洪兩官警肩負維護社會治安、公序良俗重責,竟誘於私利,接受鄭姓等色情業者賄賂及不正利益,作為不予臨檢、舉報違規的對價,嚴重危害警紀及社會治安,有辱官箴。
由於洪姓被告到案羈押後坦白供出案情,犯後態度尚佳,並繳交犯罪所得15萬元;因此,檢方建議法官適度減輕其刑,許姓被告矢口否認犯行,足認毫無悔意,犯後態度不佳,檢方建議從重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