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務局副局長尹新垣今天在例行記者會上表示,從緊急救難規定實施以來,外交部對在海外遭遇緊急事故,卻又在第一時間無法與家人連絡上的民眾提供協助,除了翻譯之外,還借錢給民眾購買單程回國機票,以及在等待回國期間內的食宿交通費用等,每人可借款金額上限是500美元。
不過政府的好意卻遭到部分民眾誤用,尹新垣表示依照規定60天內要還錢,但目前還有83位民眾未還錢,總計金額約5萬美金,請欠款人勿誤用政府德政,盡早還錢。
尹新垣說明,目前機制是會把欠款者名字輸入到護照申請系統,欠款者一旦換發護照就會被查到,須先還錢才能繼續辦理;不過也別以為這輩子不換發護照者就可賴帳,因為外交部未來也不排除透過司法途徑追討欠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