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歌劇院捐地 議員看法分歧
中央社/
4026 天前
(中央社記者陳靜萍台中3日電)台中大都會歌劇院納入「國家表演藝術中心」規定要完成捐地程序,但台中市議員要求應有人道歉,「不能割地賠款」。
台中市議會今天召開第1屆第16次臨時會第1次大會,文化局將「台中大都會歌劇院」土地、建築物及相關財產依法無償捐贈國有一事,送交議會審議。
但包括台中市議員黃錫嘉、陳淑華等人都要求市府在大都會歌劇院已投資近新台幣22億元經費情況下,如今「生而不養」,應有人認錯道歉。
黃錫嘉並說,文化局送來的提案避重就輕,沒有真誠地檢討;陳淑華表示,市府對大都會歌劇院的無以為繼,應該向市民說清楚,展現出應有的負責任態度。
中市文化局長葉樹姍則強調大都會歌劇院一事「沒有割地問題」,她說,過去台中市雖然花了近22億元建設經費且土地價值不菲,但這是「投資」,中央與地方應以「合作」態度來看待,未來大台中沒有損失,還會有地價稅、房屋稅、營業稅等稅收。
不過,國民黨籍議員黃馨慧表示,對於大都會歌劇院納入國家表演藝術中心一事,應該要「樂觀其成」,土地捐給誰並不重要,重要的是未來的營運要有高品質,國民黨團會儘量爭取讓台中市民未來使用時有優惠。1030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