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深陷政治獻金案,檢調追查金流,日前約談民眾黨陳智菡、許甫夫妻與北市議員黃瀞瑩、發言人吳怡萱等人。檢調發現,民眾黨涉嫌利用網紅帶貨銷售手法,吸引支持者捐贈政治獻金,再用折扣碼購買競選小物,從中分潤,涉嫌違反政治獻金法。陳智菡18日指出,本來就是商品販賣,檢方如今刻意入人於罪,不難想像為什麼有這麼多恐龍法官。
「政治不能脫離人性、司法不應脫離事實。」陳智菡發文痛批,剛去調查局、北檢以證人身份釐清相關問題,毫不意外,偵查內容馬上透過媒體大公開,意圖未審先判、誤導視聽。 陳智菡說明,木可公司在去年選舉後期製作了「小物販售」,屬於商業行為,非政治獻金,支持者捐給柯文哲、吳欣盈候選人的政治獻金,有另外的專戶收取、支用,政治獻金收支皆需要向監察院申報。木可公司販賣小物則不同,屬於一般民間公司的販賣行為。 陳智菡說,木可從來沒有給予或告知任何「業績報表」,或對應的分潤金額,何來抽傭之說?木可公司提供的是「勞務報酬」,是因為協助木可小物宣傳、參加活動。把販賣小物的「商業行為」講成是「政治獻金」,是偷換概念,這一個錯誤理解,悖離基本事實。 陳智菡嘆,司法應該本於事實、還原真相,而不該以片面資訊去扭曲事實、入人於罪,難怪司法改革成績與人民對司法的信任度,永遠敬陪末座。如果檢察官有這樣錯誤理解,就不難去想像現在為什麼有這麼多恐龍法官。 「學姐」黃瀞瑩受訪表示,自己一直以來都以宣傳柯文哲的政策、理念努力,至於勞務報酬的定義,「不管是調查局或是北檢,應該都比我更清楚。」不曉得為何媒體不到24小時內就能得知案情,實在令人匪夷所思,呼籲北檢出面說明。 吳怡萱反酸,前總統蔡英文在任時,競選小物連「中客」也瘋搶,「那小英前總統收中資啦!」
品觀點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