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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凌: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集民國一○三年股東常會事宜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03.02 00:00
第二條 第17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3/03/012.股東會召開日期:103/06/18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中市潭子區勝利路310號3F『台中市甘蔗里文康中心』。4.召集事由:1.報告事項: (1)本公司民國一○二年度營業報告。 (2)監察人審查本公司民國一○二年度決算表冊審查報告。 (3)民國一○二年度辦理私募普通股情形報告。 (4)本公司買回股份執行情形報告。2.承認事項: (1)本公司民國一○二年度決算表冊案。 (2)本公司民國一○二年度盈餘分派案。3.討論事項及選舉事項: (1)擬修訂本公司章程案。 (2)擬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管理辦法」案。 (3)擬修訂本公司「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管理辦法」案。 (4)擬發行民國一○三年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案。 (5)擬辦理私募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案。 (6)改選董事及監察人。 (7)擬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3/04/20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3/06/187.其他應敘明事項:(1)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  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本公司擬訂  於民國103年4月14日起至民國103年4月23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 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民國103年4月23日17時前寄(送)達並敘明聯 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 『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2)受理處所:佳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財務部(台中加工出口區建國路24號)。(3)本次受理股東提案期間屆滿後,如無股東提案或如有股東逾越公司公告 之受理提案期間提出者,即不列入股東常會之議案,母庸再送董事會審查。(4)本次股東常會未發放紀念品。(5)開會通知書於股東常會三十日前分別寄送各股東,惟持股未滿一千股股東之 召集通知,將以公告方式為之。(6)前述未盡事宜,擬授權董事長依法全權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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